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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抵押车借贷

债权债务
2023-08-20 08:36: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以车辆抵押的手续为应当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由车辆的所有权人填写申请表,由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一起进行申请,并且提交申请所需要的资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法律分析:因民间借贷需要办理车辆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还在当事人所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抵押手续就办理完毕。法律依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第四条 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八条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形式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办理,在当事人所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理由。
  • 民间借贷抵押车合不合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主合同有效的、车辆是合法取得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
    2、但协议内容有约定债务到期前,车辆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的,协议是无效的,不合法。
    解除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是什么
    1、《机动车质押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抵押权人解除抵押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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