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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恶意诬告,寻衅滋事,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且有损我的名誉,该如何处理

人格尊严
2023-08-19 07:53: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力
  • 你好,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犯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将会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如果对方的行为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你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名誉恢复等。
  • 您好,这个如果有严重的侵权是可以起诉,要求精神赔偿的
  • 有什么具体的证据没有,有的话可以起诉
  • 你好,建议保存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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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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