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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养的小孩没有上户口,什么东西都没有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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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22:44: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民法典规定,捡到的孩子一般按具体情况办上户口手续。分别如下:捡到小孩后,当事人通常需要先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但是办理领收养登记前,首先需要带着被捡养小孩到公安机关办理被遗弃的证明。
    因此捡到小孩后,当事人需要先到派出所报警备案;有了收养手续,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捡来的孩子办理户口的方法与流程:
    1.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说明捡到小孩的情况及过程,并开具证明。否则,没有证明就有可能怀疑孩子是被拐卖的。
    2.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因为有了收养手续,养父母和养子女就有了权利义务关系。
    3.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捡来的孩子上户口。捡来的孩子非亲生,相对于亲生子女,多了一个领养的手续需要办理,才能进行户口登记。具体如下:
    1、捡到孩子以后,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要通过经验以后,才能办理户口登记,经验要经民政部门考察,是否符合收养人条件,符合相关条件的,民政部门会办理收养登记,开具收养证明,当事人拿着收养证明,到自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即可;
    2、捡到孩子以后,经报告民政部门,由福利机构抚养小孩的,由福利机构为小孩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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