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田井达先生: 你于2019年04月01日入职我司,鉴于你在我司以下行为: 1、你于 2021年5月1日倒卖厦门狄耐克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同时你多次变卖公司生产废料,且相关款项并未上交公司,也未建立相关台账。按照我司《奖惩管理规定》(文件编号DNK-ZD-AD9)第1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依法须受法律制裁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在公司内部利用职务/岗位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若初犯且数额在人民币100元(含)以上。”“27.盗窃公司财产行为者。” 2、你于 2023 年08 月11日公司部门会议上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公然意辱骂直接上级,并向直接上级摔打物品,在公司内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按照我司《奖惩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NK-ZD-AD09)第1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依法须受法律制裁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反抗管理人员之合理指导,并有公然侮辱之行为,情节严重者。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因你在职期间严重违反我司规章制度,现我司决定于 2023 年 08 月14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起[1]日内前往办公地办理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特此通知! 通科技有限公厦门狄耐克餐 8 年08月14

劳动纠纷
2023-08-17 11:04: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