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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不,我商铺被物业租给地摊了,还在我收物业费合理不?

合同纠纷
2023-08-15 17:11: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商铺需要支付物业费。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等收取的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法律分析:物业费应由业主承担。业主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担缴纳,但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例如: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商铺需要支付物业费。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等收取的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无论商铺是否出租营运,物业费是需要按时交纳的
  • 具体看你和物业公司之间是转租的关系还是其他的法律关系,有哪些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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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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