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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援基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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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21:08: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如下:
    1、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
    3、肇事者逃跑,找不到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是什么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交通违章罚款;
    8、其他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道路救助基金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条件即可申请:
    1、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购买交强险;
    2、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了的;
    3、事故发生后机动车肇事逃逸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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