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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务工费是怎么算的还有营养费

交通事故
2023-08-15 11:42: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按实际修养天数算,营养费50一天
  • 您好您这边伤情怎么样呢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营养费按当地平均收入40-60%每月进行,通常保险公司按30元/天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产生营养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三期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
    若无营养费赔偿依据的,则法院可能会对营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出现交通事故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算
    1、出现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营养费的赔偿,一般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进行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要求赔偿误工费需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4、《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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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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