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前后: 我因手术前每年都有两、叁次心动过速,每次犯病5-10分钟,给身体和工作带来很多不便,经过多次心电图检查(不在犯病期),均未查出什么病情。2004年4月的一次犯病,已是下午七点多,心脏持续快速搏动,为能减少手续,故去了当地641医院,检查当时的脉搏在198次(作心电图诊断的结果),注射异搏定后病情渐好,但医生做不了进一步治疗的方案。为此,我们找了州人民医院干部病房主任,请她看了641医院做的心电图,并陈述了病情。看后做出了准确的诊断,室上性心动过速,说只要做个射频消融手术(说这是一个很小的手术),一切都会好的,而且将不会再犯。我们听后非常的高兴,一是州医院的医生看了心电图,就能作出准确的诊断;二是就这样的手术请的又是北京的专家医生。我们一切的顾虑都打消了,就决定做射频消融手术。两次手术: 2004年5月底,我们接到州人民医院的电话通知(干二科的电话通知),去州人民医院接受射频消融手术治疗,通知说:手术、住院和简单治疗费两万元左右,送给主刀医生一仟元(不开凭据)。考虑到能顺利的手术,也就接受了。6月份进行了手术,术后医生告诉我们,手术一切都很好、非常成功。作为病人的我,心里当然非常的高兴,从口头上、行动上都非常的感谢巴州人民医院,让我解除了多年的病痛。 手术后在8月份的一天晚上,突然感到心脏跳动得很历害,心脏非常的难受,自己当时也非常的害怕,不知是什么原因,但感觉和过去的心动过速特别一样,又觉得不太可能,剧烈的心跳持续了十几分钟依然没有好的迹象,爱人找到了手术时的主治医生电话号码,接通后爱人又讲不清,让我来说,我忍着心脏传来的难受,给医生讲了我的感觉,他让我马上去州医院,当时已是临晨4-5点了,情急之下,找出了过去服用过的异搏定,吃了两粒,等了一会才缓解了。事后将病情告诉了医生,都感到病情无法确定,叫我等下次犯病时马上去州医院。事也赶巧,没过多久的一天中午病又犯了,到州医院干二科,做了个心电图,确诊还是室上性心动过速。医生们给我解释:这种手术不是很好掌握,做了之后也有复发的,但都是一年以后,你是什么原因暂时无法确定,等我们与专家协商后再说。我觉得说的合情合理,就等专家来进一步确诊吧。 同年九月份,州医院通知我说,经与专家协商,让我再做一次手术。当时自己心有疑惧,但医生们讲,过去是他做的手术,别的专家很难愿意再来做。我考虑再三,医生们都说不是什么大手术,小的失误谁都有可能发生的,应该相信专家,况且是我们州医院请的专家。 九月份我又接受了第二次射频消融手术,手术做了近三个小时,听我爱人讲,手术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时医生还特地出来要求她签手术协议,并说这是手术必须要签的,我爱人只好签了。这次手术做完后,我身上多了一个临时起搏器,专家和州医院的医生把我爱人叫到医生办公室说:“钟强由于心脏有些奇形,造成了上次手术的失败。考虑到专家从北京来一趟不容易,就给他(钟强)做手术时打的利害些,现在暂时按了一个临时起博器,他(专家)认为过一个星或最多20天,脉搏就能正常等等”。一个月后,做了24小时动态心电图,结果是:总心搏数62423次、最快心率56次、最慢心率37、平均43次,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伴两度房室传导阻滞>高界性逸搏心律等。目前手术后已过近两年,心率照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