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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未告知病人病情

医疗纠纷
2023-08-15 13:58: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医院在手术前,未告知病人手术内容,以及病情,导致的损害,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 医生未尽告知义务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未被确定为医疗事故,但如果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存在医疗过错,那么也是应当获得赔偿的。未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具体处理情况还需要对医患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况进行认定后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生未尽告知义务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的行为导致患者损害严重的,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医疗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当地的卫生热线投诉或者到卫生局事故办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搜寻保存相关的证据。此外受害者还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后,证明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那么医疗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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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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