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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土地性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变更,需要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
2023-08-14 15:07: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 土地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具体可以参看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报批前需要依法履行勘测确认,公示公告,征求意见,签订协议等法定程序。若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肯定属于违法行为的。
  • 法律分析: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 找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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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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