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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了一家数据标注公司感觉被骗了,先签了一个7天试用期的合同,又签了一个52天试用期的合同,现在一共干了又20天了,经常加班到8点,就这样基本还拿不到3300的月薪,很多人都是干几天就走了,我也准备离职,老板不让走还说干不够30天不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8-14 20:31:3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老板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的老板不发工资,你可以劳动仲裁要求对方补发你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最好是尽快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
  • 干了七八天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
    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有足够的证据情况下还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发放工资需要员工签字确认吗
    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候,是需要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表上面签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是被要求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候被单位要求签名是属于正常行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在领取工资以后签名备案使用。
  • 法律分析:只要你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到期就可以离职并要求结清工资,如果公司不作为,可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可以进行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 你好,公司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建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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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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