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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管理的国企破产了,我和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未到期,还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3-08-14 11:13: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的建议如下:
    1. 第三方管理的国企虽然破产,但其与你之间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应当独立。破产不当然终止双方之间的合同。
    2. 破产后,第三方管理的国企财产进入破产财产范围。如果租赁房产被列入破产财产,则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变更为破产管理人。
    3. 破产管理人可以选择继续履行你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也可以选择终止合同。这需要破产管理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作出决定。
    4. 在破产管理人未正式提出终止合同前,你与第三方管理的国企之间的合同关系依然存在。
    5. 如果破产管理人决定终止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定程序通知你,并进行财产清算。你可以要求补偿损失。
    6.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可以先与破产管理人协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利。
    7. 需要留意破产财产的清算时间表,及时参与维权。
  • 企业破产,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破产前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宣告破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法律情形的,租赁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租房合同到期了如果当事人续订的还有效。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你好,所签订合同未到期,只是履行不能,合同依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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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