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外省交的公积金,能不能在把异地的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

劳动纠纷
2023-08-13 21:39: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申请地公积金部门咨询。
  • 异地公积金贷款手续是否麻烦看情况。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确认。法律依据:
  • 公积金贷款能否异地使用需视情况而定。只要购房的城市开放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公积金是可以跨省使用的。如果购房的城市没有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那么公积金就不可以跨省使用,它只能在所缴城市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公积金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员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一次性通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已结清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
    5、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期限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给城市公积金中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