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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离婚了,男方去世了,欠银行钱是去世方个人借款,欠款用女方偿还吗,

婚姻家庭
2023-08-14 21:21:3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欠款一方死亡债务由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
  • 您好,女方需要证明欠款是男方个人债务
  • 已离婚,一方所欠债务与另一方无关的。
  • 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的遗产来偿还。
  • 夫妻离婚后欠款一方死亡债务由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该债务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活着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夫妻离婚后欠款一方死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是属于死者的个人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后欠款一方死亡债务由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财产的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该债务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活着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离婚后欠款和你没关,不需要偿还
  • 如果借款是男方个人借款,且男方没有遗产,那么女方不需要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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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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