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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牌资金超3000算赌博吗?

互联网纠纷
2023-08-14 10:53:5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场赌资是三千算赌博行为,属于大额
  • 你好!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 你好 规定不一样的 具体地方等讲下
  • 你好,两人打牌资金超3000算赌博


  • 法律分析:这是属于治安管理条例的处罚范围内。不构成赌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十二条 严厉禁止下列行为:
    (一)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打赌本身不违法。但是,如果将打赌的事付诸行动,涉嫌以钱物论输赢,以营利为目的,数额较大时,则是违法行为。对于警察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纪检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数额达成刑事追究标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分析:赌博案件中赌资没有具体认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犯赌博罪的过程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可以被认定为赌资;如果是通过网络实施赌博罪的,行为人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可以被认定为赌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四十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 你好,(一)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二)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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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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