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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所在地拆迁了我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没有,户口所在地有小时候住过的破房子,以前全家人的户口只剩我一个人的户口在原地没有迁走,我应该有拆迁补偿安置吗?

征地拆迁
2023-08-13 08:31: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当地拆迁办了解情况。

  • 户口不在当地的,拆迁就不能享受相关补偿安置。但对于祖居房或有产权证的房屋,一般都是按照房屋面积或产权证面积进行安置的。其他方面的补偿是对应有当地户口人员的。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法律依据:
  • 拆迁安置对象不只有户主,也有其他实际使用人。拆迁安置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应予以遵从。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你所说的补偿应当是安置。从法律上讲,能够获得拆迁安置的最主要条件是户口,因此,如果户口在拆迁之前已迁出,那么就不应当再享受拆迁安置待遇。
    补偿和安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你如果有房屋和承包地被征收,那么你就应当得到补偿,而安置是村民应当享受到的待遇,如果没有村民资格,就不能享受安置待遇。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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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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