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
债权债务纠纷而提起的诉讼之中,原告不同意被告分期进行还款的,是不会被执行拘留的处罚的,仅会在出现违法行为之后被处以拘留的处罚。《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有伪造、毁灭重要
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行为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