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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欠债700w,离婚后是女男双方各需要偿还一半吗?

婚姻家庭
2023-08-16 18:06:39
共有2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咨询
  •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并不一定是一人一半的。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而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离婚,原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所需。
  • 你好 离婚后债务一般不分割,而是确定财产性质,再根据财产性质进行清偿,并不是一定一人清偿一般
  • 婚内债务要看是不是用于家庭开支 如果一方不知情 那么不知情的一方可不用还
  • 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这笔债务只需要造成这笔债务那一方承担。
  • 你好 欠债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不一定要各自偿还一半
  • 您好,你问的这个问题,稍后我给你解答
  • 债务属于花在哪里的呢?方便了解一下
  • 负债700w可以去做债务划分的
  • 婚后共有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 上午好,这是需要双方平均的
  • 看债务的性看债务的性质。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这笔钱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 法律分析: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还需要对方承担,债务由夫妻双方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所欠债务并不是一人一半,法律只规定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需要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偿还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欠债,要看该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另一方是否知情。
    如果债务是一方举债的,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够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举债方单方的债务,是不能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承担的。法律依据:
  • 您好,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 离婚前的负债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后夫妻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协商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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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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