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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法院判决孩子一人抚养一个,后来我再次结婚嫁到了我现在的丈夫家,我抚养的孩子户口也跟着搬了过来,可是前夫现在却想把孩子的户口要回去,有没有什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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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 16:49: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协议和起诉两种形式。
    一、协议变更。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
    二、诉讼变更。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特别是收入水平。特别提示,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一般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一般应加盖财务部门章。
    【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55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56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5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关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对于抚养孩子的意愿、各自经济能力、双方身体状况、照顾孩子的时间以及孩子本身的意愿综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最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到更加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尽力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可以让对方到当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民事诉讼也就是50元的诉讼费。只要双方也答应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这样都不用法院判,只要走调解的路,法院就新的主张出具一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调解书,双方签字就可以了。
    孩子户口变更问题,那就需要两个人协商解决了,看孩子的户口在那里更利于孩子上学。如要转到女方那里,只要拿法院出具的抚养权变更调解书,孩子的户口变更到女方名下也很好办。
    离婚后,父母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并通过诉讼方式来变更。在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当事人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让法官做出变更抚养权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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