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要到房管局要去登记。
居住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必备要件,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公示方式。居住权依申请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
基本原则,因此,居住权登记也应当适用该原则。由设立人、居住权人通过申请的方式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启动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是为特定人的利益设定的人役权,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一般只能由特定权利人享有,不可转让或者由他人继承,其流通性和继承性受到极大限制。住困难问题,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体现了家庭成员间
互助的性质。
居住权的历史渊源决定了其具有人身专属性、终身性和无偿性。
居住权申请的材料如下:
1、结合目前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申请居住权登记,应当提交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在登记权利类型中填写“居住权设立登记”、《居住权协议》;
2、如是遗嘱方式设立的,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在登记权利类型中填写“遗嘱设立居住权”、遗嘱等书面材料;
3、此外还应当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的,还应提交相应的监护关系证明材料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