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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没见到小孩,应该怎样执行探视权

婚姻家庭
2023-08-14 10:37:1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我建议你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保障你的探视权,实在不行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你好,探视权是你的权利,如果权利收到侵害,可以走民事诉讼。
  • 你好 对方不让见小孩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 你好,你们当时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 执行探望权的办法: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则按照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执行探视权;若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则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探视权。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但没有约定探视权如何行使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何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孩子的探视权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得,但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人,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但是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孩子的探视权执行方式如下: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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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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