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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小父母走得早是一名孤儿,农村没有房子请问这也怎样才能有宅基地

征地拆迁
2023-08-11 22:23: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必须是本村户籍且无宅基地的村民户。
    (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 (年满20周岁)确需另立门户,以及三代以上同堂并且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 法律分析: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可以申请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法律分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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