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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老公有房,但户口不在,我想迁入过去,需要什么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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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20:38: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户口婚迁。只要房产证件齐全有效,并且该房产证上没有其他(如前房东)人的户口落在上面即可。办理时带上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即可,有些地方还需要物业出具的证明,去之前可以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 在双方离婚后前妻的户口不迁走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以户主身份,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因离婚导致户口本登记信息变动的,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变更。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要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户口迁移证需要的材料:
    1、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2、婚迁,持合法的结婚证;
    3、分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4、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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