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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书 在我们这里 但是有人要回去

征地拆迁
2023-08-11 19:06: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有土地的使用权吗

  • 1、要与卖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协议书。
    2、双方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3、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4、等待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复后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地和草地”。


  • 法律分析:如果有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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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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