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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开始我是说的长期干 我们店是长期工资是3600 短期是一天60块钱 我干了三个月了 不想干了 但是如果我走,他就会按一天60给我算 把之前的工资也给我按60算 到最后我还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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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16:06:2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是否签订了相关合同或协议。如需帮助,可到所咨询。
  • 不合理,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用人单位做法违法,可以依法仲裁
  •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具体步骤如下:第
    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第
    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第
    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第
    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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