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一个朋友找我借钱办事,但是他让我直接转账给了其他人,并不是转给他本人,陆陆续续给其他人转了不少钱,现在朋友还不上钱了,我感觉可能被骗了,但是没有什么证据,我能找这些被转账的其他人把钱要回来吗?还是说这个钱我只能找这个朋友去追还。

刑事案件
2023-08-11 10:58:5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问的这个问题,稍后我给你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让律师介入进行处理
  • 就是是否有他叫你转给别人的证据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多少金额,可以起诉的
  • 你好! 这个金额有多少的
  • 别人转给的钱如果属借款可起诉要求返还,如果有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还款计划、汇款单、转账单、银行流水记录等书面证据,则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赠予的动产只要转移占用就不享有撤销权。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法律分析:借给朋友钱不还,但是有转账记录的话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那么首先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拿着转账记录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
    2、如果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法律分析:别人转给的钱如果属借款可起诉要求返还,如果有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还款计划、汇款单、转账单、银行流水记录等书面证据,则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赠予的动产只要转移占用就不享有撤销权。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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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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