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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让见孩子。,我从哪里起诉?

婚姻家庭
2023-08-15 12:58:5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探视权或者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请说说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建议你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
  • 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吗?
  • 你好 可以到法院起诉探视权
  • 是否已经离婚?目前是什么情况
  • 起诉离婚一方不让看小孩的处理办法是: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对方不让见孩子的,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探望权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受理探望权诉讼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进行立案审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一方不让看孩子的,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探视权任何人不能剥夺,可以在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我们可以帮你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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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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