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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新车上牌不到半年,被别的车撞了,对面全责,可以让对方赔偿折旧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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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17:18: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让对方赔偿折旧费
  • 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是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的。
    有充分依据法院会支持折旧费赔偿的诉讼请求。该费用届于事故的间接损失,投保的交强险与商业险均不赔偿,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赔偿,如果诉讼解决的,必须进行司法鉴定,对事故车辆发生事故后的价值减少进行鉴定。
    正常保险公司车险条款中明确列明,不赔偿任何折旧损失(单独投保特殊险种除外,极为少见。)但是新车折旧是确实存在的问题。这个部分的损失,是可以利用法律武器进行主张的。
    法院一般也是可以认可的。具体的折旧金额是由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一般在维修费用的20%~50%左右。鉴定费一般由提出鉴定一方先行垫付,后期可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由谁出。法律依据:
  •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索赔折旧费。
    折旧费指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剔除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因素,按照规定的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从固定资产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
    会计上的金额,通常按资产原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来计算,须定期记入支出账内或从总收入中扣除,以弥补该资产的贬值。
    固定资产按照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法律依据:
  • 车祸赔偿一般不包括折旧费。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只要由消费者购买就会产生折旧费用,所以,车辆折旧费属于车辆本身的损耗,不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因为交通事故,造成该车不能使用的,对方可以要求你出具合理的交通费。
    如果对方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造成对方停运的,对方可以要求你支付营运损失。这种情况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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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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