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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前三个月扣除20%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3-08-10 17: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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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试用期离职扣20%工资,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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