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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户口所在地公安传唤,可我人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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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19:51: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向警方说明情况,协商能否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的调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到传唤地进行调查取证。
  • 你好,积极跟公安机关联系进行释明
  • 异地传唤属于违法行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派出所只是打电话通知,那么就不是传唤。
    不是传唤而只是询问的话,就不具有强制性,可以在电话中与警方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人在外地警察传唤的,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可以通知要求其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接受讯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法律分析:异地传唤属于违法行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派出所只是打电话通知,那么就不是传唤。
    不是传唤而只是询问的话,就不具有强制性,可以在电话中与警方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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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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