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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积金基数

劳动纠纷
2023-08-11 15:16: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各个地方是不同的
  • 社保和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是一样的。定义如下: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是社保缴纳基数,但是有可能与社保缴纳基数一致;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缴纳人的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一起缴纳的;
    3、而社保缴纳的缴存基数是全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
    社保缴纳比例是什么
    1、养老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
    7.5%,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1%;
    5、生育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
    0.8%。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 法律分析: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34号)和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保定市(不含定州市、雄安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2021年度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318元,下限为1900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社保的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应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则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否则最低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最高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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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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