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还清了执行局11000元后,一个月后才解冻银行账户是否可以追责,冻

债权债务
2023-08-10 08:06: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咨询银行客服。一般来说法院解冻银行卡第二天就可以正常使用。银行卡被冻结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当银行卡余额不足100元时,长期不使用;
    2、电话银行或在ATM机上连续输错三次密码;
    3、银行卡丢失、挂失;
    4、被人恶意操作,在知道你本人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打银行电话冒充银行卡主人并要求挂失;
    5、其它,如欠款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 银行只有在收到执法部门相关协助执行文书的情况下才能对账户进行冻结,如果没有法定事由私自冻结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法律分析:银行只有在收到执法部门相关协助执行文书的情况下才能对账户进行冻结,如果没有法定事由私自冻结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