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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饭店打工,我去找他玩,去后发现他跟老板起了冲突,老板以为我是去找事的,冲出来就骂我然后动手打我,我还手了,但是他们是四个人一起打我,我的朋友都在拉架,期间老板还拿了啤酒瓶来打我,被我躲过去了,每次被拉开后他们都又追过来打我,我一直是被打后还手,但是最后他们受伤比我严重,这种情况会怎么样

损害赔偿
2023-08-10 16:57: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对方构成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轻微伤,双方都拘留或罚款。
  • 可以报警处理, 达成谅解协议, 进一步沟通我, 帮你维权
    追问:报警了,做完笔录就回来了。谅解协议是谁谅解谁呢?他们先骂人先动手而且是四个人一块不停追着我打,还用啤酒瓶。只不过受伤比我严重而已。
    解答:你好,可以报警,进一步沟通我,详细解答
  • 您好,报警,应该会被定性为互殴。
  • 看是什么情况下被打,如果是因工作,可以要求按工伤处理。如果是其他个人原因,造成轻伤的,按照侵权损害责任赔偿,要求打人者承担责任,向对方索赔医疗费等合理费用。法律依据:《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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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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