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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朋友向我借款5.8w,因各种原因未按协议还款!后协商后还是未履行!她本人无工作!我该如何追回欠款

债权债务
2023-08-11 12:01:3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请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也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起诉立案的条件就可以获得受理
  • 你好,建议你这边去走一个法律程序ww
  • 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还钱
  • 你好,可以起诉强制执行的
  • 追回欠款的方法有:
    1、直接向债务人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3、经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追回欠款的方法有:
    1、直接向债务人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3、经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要回欠款的法律途径: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先行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催收未果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当个人的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涉及的金额不是很大时,可以向对方直接表示要求还款。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维护每个人的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这种可以起诉,然后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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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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