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起诉离婚判决书下来一个礼拜了,不准离婚,那多久

婚姻家庭
2023-08-09 19:32: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在法院受理之后,开庭以及判决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审限范围之内。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按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一般来说,承办法官下判决书,都会在审限之内完成,超过审限的案件有可能构成程序瑕疵。
  •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一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只要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则三个月之内可以判离。而人民法院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则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