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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爸他们有三兄弟,我爸爸赡养我爷爷奶奶到去世安葬,他们两兄弟从来没有管过,现在那两兄弟要求重新平分爷爷奶奶的土地,他们有这个权利吗?可以分吗,?

征地拆迁
2023-08-09 13:36: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但不应该平均分配。你父亲尽了赡养义务,应当分。
  • 可以向法院起诉证明赡养老人可以多分

  • 这里可以分三种情况:一,转继承。就是说爷爷死亡之后,父亲还没有继承爷爷的遗产也随即死亡,那么孙子是可以替代父亲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份额是有所下降的。
    二,代位继承。爷爷死亡之前,父亲已经死亡了,作为直系血亲的孙子是可以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这样,孙子的继承份额要比转继承要多。
    三,立遗嘱。因为遗产的处分是个人权利的行驶,所以爷爷是有权利决定遗产的处置方式,当然的包括把遗产全部给孙子。但是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近亲属里面有没有无生活来源又是需要爷爷进行抚养的,这个人的费用是要预先留出一部分。2,爷爷的遗产当然是可以自己处置的,但是若奶奶还在,请注意,这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还得事先分出奶奶的个人财产。
    以上,孙子的继承份额大小排序是:立遗嘱》代位继承》转继承。
  • 遗产继承的份额,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份额,也可以协商分配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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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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