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族成分是可以改的,但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符合改变民族成分的法定条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
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