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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还没落户,怎么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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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9 07:18: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通过查询相关官方网站,户口已经迁出,原户口本盖上需要盖户口迁出注销字样,还有何时何因迁往何处的记号,并且需征得户主的同意才可以办理。在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户口迁出属于违法行为,户主可以申请撤销迁移。具体信息最好先查询当地相关部门网站取得第一手信息。
  • 落户手续有:首先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分别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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