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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亲妈妈一个人带三个孩子,可以申请低吗?

婚姻家庭
2023-08-09 09:41: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看你这三个孩子是否合法,显然你涉嫌超生,孩子也不是孤儿,如果父母也不属于烈士后代或者优抚系列,当然不会有补贴。
  • 法律分析:单亲妈妈合法送养孩子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其一,单亲妈妈必须是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其二,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必须共同送养,即便是单亲妈妈,也需要和另一方共同送养,除非另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或者是孤儿的监护人;其三,如果单亲妈妈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则不能送养,除非该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法律分析:单亲妈妈低保户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出租房屋的收入、亲友资助等所有的收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请咨询当地社区或居委。
    2、家庭人均财产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财产包括房产(不含自己居住的唯一一套房屋)、车辆、股票债权、金银首饰等。当地标准请咨询当地社区或居委。
    一般满足上述标准的,就可以获得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 法律分析:按规定有子女的父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但必须提供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证明。所以你的情况应提供三个女儿没有赡养能力的证明等审核后才能决定是否可以申请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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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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