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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给我介绍相亲对象,暂时性的确定恋爱关系,但我不喜欢男方的触碰,他每次碰我我都觉得难受,反胃想吐。我和家里人说个,他们都说这是我的问题,就让我习惯。我也和男方说过我不喜欢肢体接触,但是男方觉得得多接触才行,但是我就是不能接受,所以这样算是性骚扰吗?

婚姻家庭
2023-08-09 13: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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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性骚扰行为:
    1、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被性骚扰的证据表现很多,证据经过查证属实,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构成性骚扰的条件如下: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如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或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性骚扰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性骚扰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如下:
    1、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根据你的描述,你有权利要求男方不得有过多的身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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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给我介绍相亲对象,暂时性的确定恋爱关系,我也和男方说过我不喜欢肢体接触,所以这样算是性骚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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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我家里给我介绍相亲对象,暂时性的确定恋爱关系,我也和男方说过我不喜欢肢体接触,所以这样算是性骚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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