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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死前将房产赠与孙女,做了公证,房产赠与时,孙女还在婚烟中,离婚时这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3-08-09 13: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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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8条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所有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如果孙女在离婚时已经结婚,那么这个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孙女在离婚时还没有结婚,那么这个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赠予只是赠予给孙女个人,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要看公证书怎么写的,现在房子在谁的名下?
  • 您好,赠与的时候是否明确赠与一人
  • 法律分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一方婚前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婚后继承的房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协议中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一方有权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婚后继承的房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财产是明确赠予孙女的,一般是孙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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