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妻子用其名义借贷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如果能提供
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妻子的个人债务,则当事人不用负偿还责任;不能证明的,则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需要一起偿还。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