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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的资金,我们班同学都收到了为什么我的就没收到,有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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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09:04: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可以向发放资金的相关部门进行查询,相关部门存在什么理由不予发放,至今还没有发放的原因。
  • 你好,可以调解结案的
  • 在学校资助部门申请。雨露计划是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参加中职(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职教育及一年以上劳动预备制技能培训进行扶持补助的一项扶贫措施,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法律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号)、《云阳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教发〔2017〕16号),结合各学段资助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助资金是指中央、市级和县级财政及其他部门专项用于教育资助的资金,具体包括:
    (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学生资助资金。
    (二)捐赠资金:指定用于学生个人的各类捐赠资金。
    (三)其他资助资金:各级财政用于资助学生的其他资助资金、学校设立的资助资金。
    第三条 资金使用范围、标准、资助对象严格按政策文件执行,并随政策文件调整而调整。确需统筹或改变使用范围的经县教委和县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学生资助资金由县教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共同管理,并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教委负责提出资助资金预算分配建议方案,县财政局负责组织编制学生资助资金年度预算分配及向学校下达资金。
    第五条县教委根据贫困学生人数、资金计划数和各学段资助政策提出分配建议方案,并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结合实际向边远贫困学校倾斜。
  • “雨露计划”是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 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基础上,叠加给予助学补助,全省统一补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学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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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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