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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没有结婚证,有个女儿,后来不在一起,女儿在他那边生活,女儿的户口在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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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00:25: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的,可以落到女方的户口上面、孩子的母亲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社会抚养费缴费证明,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当然,具体还应向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没有结婚证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手续为,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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