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如下:侵权主体为平等主体间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主观上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
人格权益;客观方面实施了未经肖像权许可和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情况下,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行为。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