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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上海注册了一个小装饰公司,12年回老家了,这几天上海那边打电话说要回上海注销,不注销会有大额罚款,是吗?

公司企业
2023-08-07 17:51: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是啥情况
  • 【法律分析】:应该办理注销,如此下去会产生罚款和滞纳金。《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中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个体户注销需要的资料包括:一,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三,个体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代办的话需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委托书)。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一、个体户几年没注销会罚款吗
    1、个体户几年没注销不会罚款。但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一年之后,未办理注销登记、未按时进行年检的,会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公司所有的营业执照。并且还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不便于以后自己再开业注册个体工商户。
    2、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完整信息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税务部门确认过后开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3、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6、若有公章的还需带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 公司应当在停止营业后的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手续。如果公司未能按时办理注销手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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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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