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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欠了我的钱,就将我拉黑

债权债务
2023-08-09 22:29:39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联系不上,对方又没有还款态度,建议直接起诉追讨。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 您好,你问的这个问题,稍后我给你解答
  • 你好,有证据的,可以向法院诉讼索债。
  • 双方就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你好! 这个欠款金额有多少的
  • 可以起诉对方,拿回你的欠款啊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法院诉讼处理
  • 你好,对方欠了你多少钱呢
  • 及时整理证据委托起诉追索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的
  •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多少金额,可以起诉
  • 别人欠你的钱不还你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成功的可以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求诉讼保全。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别人欠你的钱不还你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成功的可以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求诉讼保全。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欠钱不还还拉黑,具体如下:
    1、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债务应当清偿;
    3、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4、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5、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有没有借条一类的,知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这些都会成为主要支持你的证据和起诉条件。相应的欠款问题要通过正当的方式要回,相应的欠款数额会决定案件的审理方式。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欠钱不还还拉黑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所以来说借钱不还被起诉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由于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坐牢。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被告无异议但又拒不执行的,法院确定被告有能力支付但据不偿还账务的,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后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 这种情况我们经常遇到,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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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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