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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有四子,其中一个去世,其他几个有赡养义务吗

婚姻家庭
2023-08-11 12:28: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老人的四个子女中,有一个去世,则情况如下:
    1. 老人的其他在生子女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 去世的子女,其遗孀或者父母可以向在生的子女请求给付赡养费。赡养费数额根据需要确定,在生子女应当给予赡养。
    3. 赡养义务按照法定顺序履行,即由老人的配偶先行赡养,不足时由子女赡养,不足时再扩大到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亲属。
    4. 赡养方式可以是生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方式,也可以是接纳老人共同生活。应考虑老人的具体情况和意愿。
    5. 如果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6. 赡养义务的存在不影响老人享有的遗产继承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老人的其他在生子女如果有赡养能力,仍应依法履行其针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明,是需要赡养的

  •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每个人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如果有人不愿意可以去法院告,要求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法律分析:根据具有赡养义务人的顺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子女都是有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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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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