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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离婚后的事需要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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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9 11:13:59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是什么方向的事情呢?是财产纠纷嘛?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咨询,本团队为专业团队,可以帮助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您好,有什么相关的证据资料呢,可以详细沟通下 修改
  • 您好,您这边具体咨询是什么问题呢,方便描述一下吗
  • 你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帮到您处理
  • 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关于小孩还是财产问题呢
  • 你好,可以啊,离婚后是什么事情呢。
  • 你好,可以帮助你解决法律纠纷问题
  • 可以的,建议你走法律程序维权啊
  • 您好,直接描述您所面临的问题
  • 您好,您说下具体离婚的问题
  • 你好,请问这边都同意离婚吗
  • 你好! 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可以的可以起诉离婚
  • 您好,离婚能否协商好呢
  • 离婚时的注意事项: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前需要收集以下材料:
    1、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2、当事人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财产的品种、数量等权属材料;
    4、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材料;
    5、住房的证据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3、要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4、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5、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全部备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你好,可以协助你处理婚姻问题的
  • 你好,看你们婚姻期间的争议点
  • 离婚后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吗
  • 可以免费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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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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