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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我自己拿的途中弄丢了 返回去找,被别人捡去了 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3-08-07 11:05: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快递被别人捡走了,您可以选择报警,让警察查一下附近的监控,然后帮你找回来。
  • 法律分析:建议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建议通过报警或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快递中途丢失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承担赔偿责任。快递运输途中不同的丢失地点有不同的负责主体。快递取件后丢失的,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站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负责;快递在中转站丢失的,由中转站负责;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地网点负责;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负责。


  •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
    1、打电话给派件的快递员,询问是怎么回事,并商量解决方法。若快递员不能解决,可以找快递公司处理。也可以让卖家进行处理,买家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2、通过电话或者登录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3、根据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42条规定: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分警告、罚款、拘留三种。也就是说故意冒领他人快递且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1日以上,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快递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二、快递丢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3、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最后,快递被别人拿走后,收件人应该先合适自己身边的人是不是被代领了,如果不是就去快递网点核实,然后根据责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就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是拨打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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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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